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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江西省委、省政府下发表彰通报,表彰一批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。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等34个被评予第十一届“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近年来,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“创一流业绩,建一流总队”的奋斗目标,确立了“政治建警、科技强警、管理促警、文化塑警”的发展战略,全力铸造“知识消防、诚信消防、魅力消防、和谐消防”的时代风采,抢抓机遇,开拓创新,团结拼搏,锐意进取,全省消防部队的各项建设、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,部队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,圆满完成了防火灭火、抢险救援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,为江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。尤其是涌现了以“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”、“基层建设标兵大队”——瑞金市大队、“模范消防队”——南昌支队特勤大队、“中国警营第一龙”——樟树市大队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,充分展示了江西消防的魅力,受到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。
这次受到省委、省政府表彰的文明单位就是综合成绩突出、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中的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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